【信息时间:2025-05-08 阅读次数: 】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水利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投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吴兴区东林圩区整治工程已由湖州市吴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吴发改投〔2025〕1号 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业主为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湖州苕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湖州泓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编号为 A330502066000040800200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堤防加高加固,堤防总长10.64公里,拆建水闸3座,拆建闸站2 座,新建排涝站1座,圩内岸坡整治8.56km,河道清淤0.98公里,水生态修复1项,圩区信息化管理体系1项。本圩区属小(2)型工程,工程等别为Ⅴ等,堤防、闸站、水闸、排涝站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其它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主要招标范围为: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管理、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具体细化为: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优化深化、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设计工作。
施工、采购范围:①主要包括本次招标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堤防加高加固、口门建筑物、水系沟通、信息化等配套设施工程(具体以甲方指令为准)】;②工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法人验收以及政府验收(各阶段、各专项验收,完工验收)的资料准备及相关配合工作;③工程移交;④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⑤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本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如规划、环保、档案、水利、气象、排污、白蚁防治等)和综合竣工验收、竣工备案、资料归档、整体移交等工作。
基本建设项目概算投资约8500万元,计划工期为720日历天。
项目地点:吴兴区东林圩区区域
设计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设计工作,并符合发包人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负责施工的企业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即由1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和1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且必须以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3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电子发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2、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等下载方式: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施工图等;
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CA锁办理:http://ggzyjy.huzhou.gov.cn/art/2021/10/19/art_1229670676_1030.html。
4.4、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5月31日。招标人将于2025年6月3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0日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huzhou.gov.cn/),其他: / 。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 2025年4月25日至 2025年4月30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7.招投标方式
7.1公开招标。
7.2☑采用评定分离【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不采用评定分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苕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长灵路79号
联 系 人:车慧 电 话:0572-2938290
代理机构:湖州泓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南塘漾路2幢5楼
联 系 人:王萍萍 电 话:0572-2068728
监管部门: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话:0572-2535701
地址:吴兴区东部新城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E幢4楼
邮编:313000
9. 软件技术支持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服务热线:0512-58188582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 4000878198
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异议、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
一 | 企业 |
1 | 工程设计: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工程施工: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投标人 2025年6月2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对应资质应在“浙 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 ”状态。) |
2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即由1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和1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且必须以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
4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4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②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验收报告或批复文件扫描件,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或验收报告或批复文件的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委派) |
2 | 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委派) |
3 | 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单位委派) |
4 | 施工负责人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委派) |
5 | 施工技术负责人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委派) |
6 |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7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委派) |
8 | 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可以兼任。 |
三 | 其它 |
1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B 、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 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委派) |
2 | 施工主要人员(指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
3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近3个月中其中1个月出具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注: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其中1个月社保证明。提供汇总表的,为方便查找,请打“√”标明) |
4 |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
5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为准) |
6 | 本工程拒绝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中标(中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参与本项目投标。 |
7 |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 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 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