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3-05-10 阅读次数: 】
德清至安吉高速公路投资人招标(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清至安吉高速公路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拟采用经营性公路投资方式建设。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已由湖州市政府批复实施(湖政函[2023]16号)。实施机构为湖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湖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为本项目招标人。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的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德清至安吉高速公路路线起点位于德清舞阳街道北前山下村,起点桩号K21+596.761,设上柏互通接舞阳互通连接线进而与104国道沟通,之后路线向西经报阳村、许家墙下、前河桥、下大坞村后,于杭州绕城西复线舞阳互通南侧洞仁坞附近上跨杭州绕城西复线,设舞阳枢纽接杭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复线,向西下穿500kv高压线后经杨家门村北侧布设,设荷叶尖隧道穿越黄岗岭至箬岭村,设桥梁跨越X230县道后,继续设狮子岩隧道穿越银子山,出隧道后于王家村北侧设王家大桥跨越X118县道,之后设石毛坞隧道经观音堂村,设观音堂大桥跨越Y104乡道后继续设当阳山隧道穿越当阳山,出隧道后路线经东沈村南侧布设,并设东沈互通,之后向北偏转经姜湾岭公墓沿山脚布设,至俞家坞附近进入安吉县境内,设凉亭边隧道,出隧道后沿十八道湾漂流南侧至晓村,之后设何山顶隧道至石鹰村,之后继续设红柴山隧道至马坑坞,路线沿李村北侧山坡展线,经李村北侧下穿800kv高压线,设桥梁跨杭长高速,路线于李村附近设昌硕枢纽与杭长高速连接,终点终于主线与杭长高速交叉处(桩号:K43+657.628),终点桩号K45+854.640,路线全长约24.341公里(含长链1处,长链长82.75m),其中德清段长约18.355公里,安吉段长约5.986公里。
根据项目的功能定位、通行能力和车道数的需求分析,确定本项目道路等级为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为33.5米。
本项目推荐方案全长24.341公里,全线设枢纽互通立交2处,一般互通立交2处。共布设桥梁21座,全长5913米(含互通主线桥及分离桥),其中大桥5227米/14座,中小桥686米/7座;隧道6座,共13097.5米,其中特长隧道4417.5米/1座,长隧道7360米/3座,中隧道917.5米/1座短隧道402.5米/1座;全线桥隧占比78.1%。沿线设施包括互通收费站2处,管理分中心1处,隧道管理站1处。
全线(含匝道数量)路基填方403.270万m3,路基挖方498.371万m3,隧道挖方396.750万m3,沥青砼路面42.950万m2,圬工砌体防护15.70万m3;共计占用土地225.332公顷,拆迁建筑物96070m2。
本工程估算总投资为92.537亿元,建安费为58.409亿元。其中德清段估算总投资为68.778亿元,建安费为42.155亿元;安吉段估算总投资为23.759亿元,建安费为16.255亿元。
上述金额最终以经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确定的估算为准,估算总投资变化的风险由投资人承担。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范围为德清至安吉高速公路的投资人。投标人中标后,作为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特许权协议规定依法组建专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项目公司,并按要求分别注入相应资本金,并作为项目法人。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项目审批、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项目公司继承投资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无论债务偿还完毕与否),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2.2项目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额的35%,其余通过融资方式解决。项目资本金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资本金在工程建设期内按比例逐步到位。
2.2.3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分为建设期(含施工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建设期:指本项目特许权协议签署之日起至项目交工日止;施工期指开工令签发之日起至项目交工日止,施工期暂定3年(最终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为准)。运营期:指项目交工日次日起至项目移交之日止;收费期指本项目自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之日起至收费期限届满。本项目收费起止时间根据省政府最终批复确定。
2.2.4投资人成立项目公司后应依法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监理、检测和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资人不得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任务。
3.申请人资格要求(适用独立投标)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3.1.1法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财务状况要求
(1)2021年末,净资产在32.388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母公司可以以符合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的合并报表为准);
(2)最近连续三年(指2019年、2020年、2021年,下同)每年均为盈利,且各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自成立以来的每年应为盈利);财务状况良好,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5%,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投融资能力要求
具有不低于92.53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的投融资能力(以承诺书形式,承诺在下阶段投标文件中提供金融机构相关证明文件)。
3.1.4商业信誉要求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自2020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浙江省发改委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浙江省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且未被交通运输部取消公路建设市场投标资格。
3.1.5业绩要求
(1)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协议书签订时间或工可批复(或核准)时间或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有一条高速公路项目的投融资(或建设管理)经验。投融资(或建设管理)经验的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投资的提供合同协议书(与政府或实施机构(或发包人)签订的投资协议或投融资建设协议书或投融资合同)或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或交工验收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由申请人负责项目投融资(或建设管理)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认可由其作为投资人组建项目公司的业绩(附相关证明);政府投资的提供工可批复或交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并认可经政府授权组建项目公司的业绩(附相关证明)。认可委托管理公司(政府部门委托管理文件,附相关证明)的业绩。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类似业绩。
(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条高速公路项目的运营经验。证明材料:与政府或实施机构(或发包人)签订的特许权协议或政府方相关收费批复文件或其他能够证明由申请人负责项目运营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认可由其作为投资人组建的项目公司(附相关证明)、或经政府授权组建的项目公司(附相关证明)、或委托管理公司(政府部门委托管理文件,附相关证明)的业绩。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类似业绩。
自2020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申请人无须提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4.申请人资格要求(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4.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4.1.1法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4.1.2财务状况要求
(1)2021年末,联合体各成员净资产在32.388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母公司可以以符合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的合并报表为准);
(2)联合体各成员最近连续三年(指2019年、2020年、2021年,下同)每年均为盈利,且各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对于联合体成员成立不足三年的,仅要求提供最新的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联合体各成员财务状况良好,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5%,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1.3投融资能力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投融资能力之和不低于92.53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的投融资能力(以承诺书形式,承诺在下阶段投标文件中提供金融机构相关证明文件)。
4.1.4商业信誉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自2020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联合体各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各成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各成员未被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浙江省发改委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浙江省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且未被交通运输部取消公路建设市场投标资格。
4.1.5业绩要求
(1)承担投融资(或建设管理)任务的联合体成员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协议书签订时间或工可批复(或核准)时间或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有一条高速公路项目的投融资(或建设管理)经验。投融资(或建设管理)经验的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投资的提供合同协议书(与政府或实施机构(或发包人)签订的投资协议或投融资建设协议书或投融资合同)或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或交工验收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由申请人负责项目投融资(或建设管理)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认可由其作为投资人组建项目公司的业绩(附相关证明);政府投资的提供工可批复或交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并认可经政府授权组建项目公司的业绩(附相关证明)。认可委托管理公司(政府部门委托管理文件,附相关证明)的业绩。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类似业绩。
(2)承担运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条高速公路项目的运营经验。证明材料:与政府或实施机构(或发包人)签订的特许权协议或政府方相关收费批复文件或其他能够证明由申请人负责项目运营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认可由其作为投资人组建的项目公司(附相关证明)、或经政府授权组建的项目公司(附相关证明)、或委托管理公司(政府部门委托管理文件,附相关证明)的业绩。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类似业绩。
4.1.6其他要求
(1)如联合体申请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在项目公司持股比例为不低于50%),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处理与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务。
(3)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职责与分工。
(4)自2020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申请人无须提供)。
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除外),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未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或虽参加但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将不允许其参加下一阶段的招标活动。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资格预审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5月10日日至2023年5月22日。
6.2潜在投标人需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在本公告下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
6.3潜在投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5月20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5月20日前通过交易平台将资格预审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4未取得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然后取得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打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服务指南-资料下载”页面查看相关操作手册。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6.5以联合体方式申请资格预审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相关手续。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22日11:00。
7.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jy.huzhou.gov.cn/)。
7.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未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7.4申请人应根据自身硬件及网络条件,提前充足时间以确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避免出现因上传时间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发布。
招 标 人: | 湖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
地 址: | 湖州市吴兴区龙溪北路290号 |
联 系 人: | 郑先生 |
联系电话: | 0572-2129108 |
招标代理: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07室 |
联系人: | 马先生 |
联系电话: | 0571-87023067 |
9.软件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572-2220028,服务热线:4009980000,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前配置好相关软硬件设施,并运行正常,投标人承担因未尽职责产生的不利后果。
(1)具备摄像头与耳麦(用于接收代理公司开标指令)。
(2)要求使用ie浏览器11及以上版本。
(3)电脑操作系统要求在win7及以上。
(4)内存要求在4G以上。
(5)要求正确安装湖州市电子招投标驱动程序。
(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ggzy.huzhou.gov.cn:708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签到后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招标人:湖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