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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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嘉湖北排通道后续工程(南浔段)阳安塘施工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水利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开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杭嘉湖北排通道后续工程(南浔段)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浙发改项字2021263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财政按核定投资的30%予以补助外,其余资金由南浔区区级财政自筹解决。项目法人为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单位为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州市南浔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杭嘉湖北排通道工程是《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中确定的十一项治太骨干工程之一,本项目已列入《浙江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浙江省杭嘉湖圩区整治“十三五”规划》和全省“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项目库。本工程的任务以防洪排涝为主,结合改善水生态环境。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河道堤防工程:頔塘、界河、百老桥港、甲午塘、阳安塘、南长兴港、博成桥港、息塘、老双林塘、善琏塘及含山塘11条河道综合整治,河道整治总长61.11km,堤防整治47.38km,护岸整治长度37.59km,清淤土方89.8万m3,以及沿线配套设施建设;(2城防配套闸站工程:南浔城防共需新增白米塘、阳安塘、九里桥3座闸站,甲午塘、草荡漾2座节制闸,设计排涝总流量41m3/s,节制闸总净宽66m;重建和孚镇双福圩区的漾口闸站,泵站排涝流量2.3m3/s,节制闸净宽4m;(3)湖漾整治工程:整治八字桥漾、清泉漾、慎家漾、薛家漾、双福漾和大家滩漾6个湖漾,湖漾水面总面积2347亩,堤防整治长度14.94km;(4)工程拆建3座桥梁,包括阳安塘桥、大洪桥和善琏塘人行桥,新建3座闸站工作桥,包括九里桥闸站、甲午塘闸和阳安塘闸站工作桥;(5)頔塘建设范围内迁建南浔水文站1座,并新建5个水位站、1个雨量站、3处北排巡测断面自动流量监测设备和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6)其他配套工程包括河道景观节点2处,闸站景观节点6处,生态修复39.13万m2。项目概算总投资180952万元。
本标段项目概况为:阳安塘西起白米塘,东止甲午塘,河道整治长度8.25km,两岸堤防治理总长约16km,其中马腰村段支流长度0.96km。马腰村段北侧主流河道现状宽27m,本次利用老河道,对南面支流进行拓宽,设计面宽40m。本工程等别为Ⅲ等,本次对河道两岸堤防进行加固提升改造,南北两侧均为规划城区,设防标准为50年一遇,为2级堤防,设计防洪高程4.10m,堤防整治长度13.73km;对河道进行清淤疏浚,河底清淤高程-1.80m,清淤土方30.35万m3。拆建桥梁2座。阳安塘生态治理长度8.25km,面积90388㎡。2处景观节点(康王寺节点、福丁桥节点)等。
(2)本标段招标范围为:主要招标内容涉及阳安塘河道治理工程、河道桥梁拆建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以及为实施上述工程所需的措施项目和施工临时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及工程量清单。本标段概算建安投资约24715万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3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2、本项目拒绝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需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水利”下载专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4.2 未取得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然后取得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打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查看相关操作手册。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徐工 0572-2220028)。
4.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2年3月14日17:00。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3月24日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5.2 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他拒收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南浔镇南林中路999号农水大楼 地 址:杭州市凤起东路50号
联系人:叶工 联系人:林工、黄工
电 话:0572-3023175 电话:0571- 86437036、864386096
8.软件技术支持
电 话 :0572-2220028
联系人:国泰新点客服 电话 :4009980000
联系人:国泰新点 电话 :18657183506
联系人:施展(品茗) 电话 :13857254002
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公告发出时间:2022年3月3日
注:不见面开标软硬件要求
投标人电脑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必须符合不见面开标技术要求并运行正常,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一)建议电脑配置:4G以上内存,MicrosoftWindows7以上操作系统,正版office软件,耳机。
(二)50M以上网络带宽连接。
(三)安装新点驱动(湖州版)。相关驱动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界面的驱动下载页面下载。
(四)使用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11(IE 11)及以上浏览器,加入可信任站点,添加兼容性视图设置,修改Activex控件和插件设置,关闭弹出窗口拦截。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一 | 企业 |
1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
2 | 近3年(2019年1月 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3 |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区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2 | 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9年1月 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3 |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区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
4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5 |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
6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7 |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 |
三 | 其他 |
1 | 申请人(或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
3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连续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3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纳凭证(以社保局查询件为准)。 |
4 |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启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电子证书的公告》 (浙水监督20201号)规定,由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 证),以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电子证书为准,原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纸质证书不予认可。 |
5 | 投标人及其法人控股其他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
类似项目业绩指: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和2)业绩(接受统一个合同中同时符合1)和2)规模的业绩)并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1)、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完工的10km及以上的河道堤防或护岸工程(提供联合体业绩的投标人应为牵头人业绩),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
2)、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完工的签约合同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任何行业合同均认可,只要合同内包含20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员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业主证明材料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