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信息时间:2021-02-04 阅读次数: 】
为进一步加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场所管理,维护评标区域秩序,规范交易主体行为,确保专家独立评审,防范相关人员之间的不正当接触,特通知如下。
1、严格执行《评标区域管理规定(试行)》,严明评标区纪律,只有评标(审)专家和与评标(审)有关的人员才可进入评标区域。评标(审)期间,"只进不出",特殊情况需要离开的须经监管人员同意。
2、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人代表进入评标区,原则上不超过1人,提供《招标(采购)人参与评标活动人员名单》,经服务台工作人员登记、核实人员身份后领取并穿着专用马甲进入对应评标室,期间不得在公共区域逗留。
3、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入评标区域不超过3人。
4、预防不必要接触,积极推行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提倡采用照片、录制视频等其他方式代替样品和现场演示、陈述等。
5、确因项目评审需要,评委须中途离开评标室查验样品或其他特殊事由的,由评审委员会(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现场监管人员同意(无现场监管人员的,须签订《承诺书》,涉及查验样品以外事由的须经交易中心批准),由服务台工作人员登记进出时间和进出原因等信息后才能离开。评委在离开评标区期间,不得与无关人员进行联系或接触,不透露任何与评标(审)有关的信息。
6、项目评标(审)结束或专家回避离场的,须向服务台出具《离开评标区域登记表》。
7、依法必须招标和政府采购之外的项目进入交易中心现场开评标的,招标(采购)人应委派1名人员全程跟踪履行监管责任,并向服务台工作人员提供《招标(采购)人参与评标活动人员名单》。
8、严格评标区域各相关主体考核评价,对不遵守纪律、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和行为,由工作人员记录在案、由监管部门依法依规查处、进行不良行为公示、纳入诚信考核。
9、本通知即日起施行。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2月4日
附件:
离开评标区域登记表.docx |
暂离评标区域承诺书(无现场监管).docx |
暂离评标区域审批表(有现场监管).docx |
招标人参与评标活动人员名单.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