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信息时间:2018-01-11 阅读次数: 】
和孚镇漾东村电商平台建设项目
重要通知
各投标单位:
和孚镇漾东村电商平台建设项目(G(H)2017-287N)重要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条中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更正为:“南浔区建设项目交易席位证”。
2、根据“湖建发〔2017〕304号”投标人自行编制的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需造价员(师)签字和盖专用章,只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授权代理人签字。
3、招标文件中《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做了修改。
请各投标单位从 “答疑澄清文件” 中重新下载后制作投标文件。未重新下载的,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和造成无效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次重要通知的内容作为招标公告的组成部分,与招标公告具有同等效力,招标公告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通知为准。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