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信息时间:2016-03-23 阅读次数: 】
市直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廉政监督专项工作,进一步发挥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招投标工作廉政监察组(以下简称:廉政监察组)的教育、预防、监督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已实行建设工程项目廉洁谈话制度的基础上,继续拓展领域,自2011年5月起在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中实行廉洁谈话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廉洁谈话的范围
本着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廉洁谈话制度首先在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相关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重大采购项目中实行,具体为以下“6+1”类:弱电工程、网络工程、中央空调、电梯、运动场塑胶面层工程、汽车维修六类政府采购项目及300万元以上集中采购中的重点项目。
二、廉洁谈话对象
廉洁谈话的对象为拟中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原则上由法定代表人接受廉洁谈话并签定《廉洁承诺书》,如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到场,由授权人接受谈话,《廉洁承诺书》仍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人须提供经国家公证机构认可的授权委托书。
三、廉洁谈话制度的执行程序
参照建设工程项目廉洁谈话制度程序,政府采购项目廉洁谈话制度按以下程序操作:
1、市招投标中心每周一向廉政监察组提供本周内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开标(包括其他采购方式)安排,及时向廉政监察组提供政府分散采购项目的业务安排。
2、廉政监察组根据市招投标中心业务安排及本通知规定的廉洁谈话范围确定需进行廉洁谈话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列入政府采购廉政监管项目告知书》形式通知市采购办。
3、市采购办根据《列入政府采购廉政监管项目告知书》所列需进行廉洁谈话的采购项目名单,逐个通知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向廉政监察组通报已确定的中标供应商基本情况,并通知中标供应商前往廉政监察组所在地接受廉洁谈话并签订《廉洁承诺书》。
5、廉政监察组实施廉洁谈话,《廉洁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达廉政监察组,廉政监察组发出《廉洁承诺书签订告知书》,由中标供应商转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6、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廉政监察组的《廉洁承诺书签订告知书》后,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加强联系配合,严格按本通知要求落实相关工作,确保廉洁谈话制度顺利实施,推进我市招投标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廉政监督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州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廉政监督 政府采购 廉洁谈话 通知
抄送:市本级各派驻廉政监察组 |
湖州市政府建设项目廉政监督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5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