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9-30 阅读次数: 】
项目编号:JF2024-037X-HS
1.招标条件
南太湖新区凤凰生态河畔健身步道项目已由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以湖新区审批【2024】6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业主为湖州经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州经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太湖新区凤凰生态河畔健身步道项目(一期)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4727.26万元,☑一期工程概算8479.2万元,其中一期建安工程造价6510万元;建设规模:一期范围分为五个部分,总长度约10公里,设计面积48000平方米:1.旄儿港南岸(凤凰大桥—白雀塘桥),长度2.1公里。2.旄儿港北岸西段(九九桥—赵湾四路),长度0.8公里。3.环城河北岸(嘉年华—杭长桥),长度3.3公里。4.西苕溪北岸(风荷桥—田横路),长度2.0公里。5.苕溪广场(北至龙溪港,南至西塞山路,西至星洲国际,东至万汇广场)。其中创业大道、东坡路各一个取水点,单体最大建筑面积约1094㎡,给水管径约100㎜,排水管径约500㎜,其中市政工程约4205万元,房建工程约799万元,绿化金额约1200万元,建设地点:湖州市凤凰片区。
2.2本次招标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招标,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市政、景观、绿化、智能化、亮化等所有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和相关服务(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以业主指令为准。☑本次招标控制价61.2000万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 个日历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210个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2.7其他:(1)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9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
□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其中,以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合同金额作为业绩指标条件的,不超过本次招标规模的80%】,同一类型业绩不得有业绩数量要求);
□3.4在 (设区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须具有 (A、B、C、D、E)等级及以上;或在 (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分在 分及以上。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6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7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在牵头人单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浙江省外监理企业拟投入项目总监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办理进浙备案,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材料(网页直接截图即可)】。
□3.8自 年 月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其中,以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合同金额作为业绩指标条件的,不超过本次招标规模的80%】,同一类型业绩不得有业绩数量要求);
3.9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3.9.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招标人对拟派总监在建工程的数量(不超过2个)、等级、所在区域有要求时明确)。
3.10 / 。
(三)其他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10月22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拟派项目总监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2)投标报名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网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huzhou.gov.cn/hzfront/);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huzhou.gov.cn/hzfront/),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2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huzhou.gov.cn/hzfront/),□其他: 。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经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田园东路228号经开大厦
联系人:朱琳静、丁梁康
电 话:0572-2598750
邮 箱:/
招标代理机构: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太湖路777号
联系人:陆毅、梁昌俊
电 话:0572-2878778
邮 箱:2956488076@qq.com
监管部门:湖州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湖州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红丰路1568号)
电话:0572-2590110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0572-222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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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