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8-16 阅读次数: 】
湖山大道(K0+000—K3+120)文化景观工程已由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以湖太旅【2018】4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财政,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浙江南太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标段编号:A3305300710000200001001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6473万元,工程概算4909.9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2000 万元,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湖山大道(K0+000—K3+120)文化景观工程二标段工程总承包,主要包括道路两侧绿化带及交叉口节点,绿化总面积约65963平方米,新建人行道及绿化带各宽24m、中央分隔带宽8m,绿化总面积约150000㎡。建设地点: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湖山大道及其两侧。
2.2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2.1设计范围:本项目所涉及的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论证及后期施工全过程配合服务等。(具体以甲方指令为准)。
2.2.2采购范围:包括本工程初步设计图纸及发包人要求的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2.2.3施工范围:主要包括道路两侧绿化带及交叉口节点,绿化总面积约65963平方米,绿化景观、道路铺装驿站、景观设施小品建设以及给排水、景观照明等配套工程建设。
2.2.4工程总承包服务范围:前后期(除涉及可研相关工作、监理、第三方全过程审计、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押金、第三方检测、监测、测绘等费用外)的所有审批手续、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提交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等文件、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如规划、消防、环保、档案、水利、气象、排污等)和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整体移交、资料存档备案及权证办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均包含在本次招标事项内(以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工作涉及到的所有费用(专家评审、交通费、资料费等)均包含在本次招标内。
2.3本次招标控制价 1971.2650 万元。
2.4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有园林绿化施工能力;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其他: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具备园林绿化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负责施工的企业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各成员提供)
3.4□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 ;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市政施工的企业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不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如兼任,应同时具备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和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0☑ (1)本工程拒绝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3)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4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三)其他:
3.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1人。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拟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信息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 7 月 1 日起(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为准);
5.1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huzhou.gov.cn/)—“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5.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5.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CA数字证书办理: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InfoDetail/?InfoID=be90c8bc-0bd8-4140-a371-a0ba2181479a&CategoryNum=010007。
5.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9日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huzhou.gov.cn/)。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浙江南太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丰登路677号南控集团绿色金融大厦1901
联系人:朱敏 电 话:0572-29283058.
7.2.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德清县舞阳街道塔山街838号
7.3.监督部门:湖州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2-2590110
地 址:湖州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红丰路1568号)
7.4.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0572-2559790
服务热线:4009980000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注: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5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