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7-25 阅读次数: 】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服务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吴兴区东林镇龙山泾农民新村建设工程(东方、东南及东升片区)项目已由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项目代码:2404-330502-04-01-227569、2404-330502-04-01-923811、2404-330502-04-01-75165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湖州吴兴三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吴兴区东林镇龙山泾农民新村建设工程(东方、东南及东升片区)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A3305020660000320002001。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63000万元,建安费约40000万元(其中东方片区建安费暂定11500万元,东南片区建安费暂定9500万元,东升片区建安费暂定19000万元),本次全过程咨询服务费约636.6万元。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东方片区用地约100亩,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主体部分包括300余套多层住宅及小区道路,给水管网、雨污管网、砌石护岸等项目的配套设施,公建部分包括社区服务中心、卫生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避灾中心、文化礼堂、商业网点、配电供电设施、健身设施、停车设施、消防设施、景观绿地、公共厕所等;东南片区本项目用地100亩。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主体部分包括250余套多层住宅及小区道路,给水管网、雨污管网、砌石护岸等项目的配套设施,公建部分包括社区服务中心、卫生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避灾中心、文化礼堂、商业网点、配电供电设施、健身设施、停车设施、消防设施、景观绿地、公共厕所等;东升片区项目总用地140亩。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主体部分包括550余套多层住宅及小区道路,给水管网、雨污管网、砌石护岸等项目的配套设施,公建部分包括社区服务中心、卫生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避灾中心、文化礼堂、商业网点、配电供电设施、健身设施、停车设施、消防设施、景观绿地、公共厕所等。
2.3建设地点:位于吴兴区东林镇龙山泾。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包含项目管理、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具体服务内容如下(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2.4.1 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包括工程建设报批报建、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招标人负责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中标人以招标人名义办理项目相关其他审批手续,招标人予以相应协助。对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及组织协调所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和监督管理。
2.4.2 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 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
2.4.3 招标代理及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项目招标事宜办理;对委托开发管理单位的工程成本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并向业主单位出具报告;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施工全过程造价管理及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服务。
2.4.4归档工作内容: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的规定,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程资料,并按规定时间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规定的工程档案。
2.4.5其他服务:其它委托人交办的专项工作。
2.5 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备案及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 结束且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为止。
2.6 项目质量目标:合格。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浙江省外企业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1.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能力及承接工程造价业务的能力,浙江省外企业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1.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投标资料统一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联合体协议须经联合体双方盖章)。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完成备案。
3.3 招标人对项目班子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
序号 | 岗位 | 上岗证书要求 | 数量 |
1 | 项目负责人 |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 1 |
项目管理组 | |||
1 | 项目管理组员 | 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2 |
监理管理组 | |||
1 | 总监 | 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专业) (项目总监可兼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1 |
2 | 专监(房建)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市级监理工程师证书 | 1 |
3 | 专监(安装)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市级监理工程师证书 | 1 |
4 | 专监(市政)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市级监理工程师证书 | 1 |
5 | 监理员 | 监理员及以上岗位证书 | 6 |
造价管理组 | |||
1 | 造价咨询负责人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建筑专业) | 1 |
2 | 专业造价人员 (房建)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 | 1 |
3 | 专业造价人员 (安装)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 | 1 |
4 | 专业造价人员 (市政)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 | 1 |
注: 1.以上项目管理人员为最低配备人员,不满足最低配备人员作无效标处理。
2.以上项目管理人员1人1岗,不得兼任,在投标时必须确定并提供相关材料。
3.所有人员应按合同承诺要求到位履约,实际实施中因乙方人员安排不足影响工作,甲方有权要求增加相关专业人员,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4.本项目拟派总监不得同时兼任建设项目的任何监理职务,如评标时发现不满足以上条件,则否决其投标。同时任职期限是指:《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监理工作量的开始至经五方责任主体验收合格之日止;
5.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需符合湖建发〔2022〕18号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变更后,原中标项目负责人在原承担的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前(变更时间至竣工验收时间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时间计算),不得参加我市其他公开招标的国有投资建设工程的投标活动。
6.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公示期内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4)总监理工程师发生更换的,以现任总监理工程师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5)根据《湖州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变更管理规定》《湖州市建设工程业绩奖项认定办法》(湖建发【2022】18号)规定,项目总监工程发生更换的,原承担的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或变更时间至竣工验收时间不足一年的,仍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7.浙江省监理工程师指持有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湖州市建筑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浙江省设区市监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的人员。
8.项目负责人到位率:85%以上。
项目管理组人员到位率:90%以上。
监理管理组人员到位率:总监90%以上,专业监理95%,监理员100%。
造价管理组人员到位率:负责人85%以上,组员90%以上。
3.4 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3.4.1 本工程拒绝项目总监在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拒绝项目总监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受到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参与本工程投标。
4.1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http://ggzyjy.huzhou.gov.cn/)— “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4.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3 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2559790;CA锁办理:
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InfoDetail/?InfoID=be90c8bc-0bd8-4140-a371-a0ba2181479a&CategoryNum=010007。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4年8月 15日 9 时 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 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吴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uxing.gov.cn/)首页“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上发布。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 2024 年7月16日至 2024年7月19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州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细则(试行)》(湖公管办【2022】2号)规定,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1 招标人:湖州吴兴三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长灵路
联系人:倪国芳 电 话:0572-3330772
7.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南苑C幢2楼
联系人:杨文娟 电 话:0572-2075988
7.3 监督部门: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72-2535703
7.4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0572-2559790
服务热线:4009980000
7.5 CA锁相关问题咨询客服
电 话:4000878198
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