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6-03 阅读次数: 】
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工业区提升改造项目B地块-年产500台(套)半导体设备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工业区提升改造项目B地块-年产500台(套)半导体设备项目已由 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以2402-330502-04-01-283915(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湖州吴兴乾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湖州吴兴乾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工业区提升改造项目B地块-年产500台(套)半导体设备项目投资估算50000万元,工程概算 19988.8343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14773.43835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计划总有投资5亿元,总用地面积约100亩,引进国内外先进半导体技术,形成年产500台(套)半导体设备的生产能力等,共三个标准厂房、一幢办公楼及其配套配电房、传达室及室外配套工程。其中1#标准厂房:建筑面积19101.91㎡,计容面积31801.85㎡,建筑层数为3层,建筑高度25.7m;2#标准厂房:建筑面积19101.91㎡,计容面积31801.85㎡,建筑层数为3层,建筑高度25.7m;3#标准厂房:建筑面积7631.9㎡,计容面积12594.99㎡,建筑层数为3层,建筑高度25.7m;办公楼建筑面积6065.31㎡(其中地下122.52㎡),建筑层数为6层,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东部新城八里店镇上河漾单元01-06G号地块。
2.2本次招标范围: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上述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管理、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并提供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具体要求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3计划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50日历天内完成竣工备案并交付使用。其中: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套施工图设计。
2.4质量目标:合格。
2.4.1设计质量目标:合格。
2.4.2施工质量目标: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3.1.1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施工单位对应资质应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水利厅 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及其结果应用的通知》(浙建建发〔2023〕98 号)要求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合格”的证明,并就该证明相关内容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具体详见投标承诺书);存在不实承诺的,视为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1.2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均应提供)。
3.4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以工程总承包模式或施工总承包模式完成的房建项目总承包业绩(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总承包合同关键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反映项目特征的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制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业绩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任意一方的业绩均认可。工程总承包业绩为独立完成或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均可】。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房建施工工作的联合体单位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房建工程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前提下,可兼任房建工程施工负责人,在满足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前提下,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3.7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房建工程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房建工程施工工作的单位委派);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房建工程设计工作的单位委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委派;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7月4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7月4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7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huzhou.gov.cn/)—“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7月4日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6.评标、定标方式
根据《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细则(试行)》(湖公管办〔2022〕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吴兴乾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A幢4楼
联系人:冯雯倩
电 话:0572-2777263
邮 箱: /
招标代理机构: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腊山路298号天蓝大厦12楼
联系人:吴丽芬
电 话:0572-2121029
邮 箱: /
8. 软件技术支持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0572-2559790
服务热线:4009980000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9.其他说明
9.1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0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
9.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9.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