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10-25 阅读次数: 】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服务类)【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湖新区2013-15号地块(生态墓园)建设项目已由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代码:2311-330500-04-01-31385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次招标设计费估价约205万元,项目业主为湖州市共美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州市共美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为A3305010650001632002001(JFW-009S)。
2.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邱亩山区块,东侧为岘山路,南、西均为山体,北侧为湖州市殡仪馆。
2.2工程规模:本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约5430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特殊用地 (殡葬用地),总建筑面积约2.34万平方米。采用绿建一星,不低于60%装配式建筑。建筑包括1#综合服务楼,建筑面积约11446.77平方米(地上6952.74平方米,地下4494.03平方米),地上楼层为2层,设置地下室(车库、人防);2#生命客厅楼,建筑面积约11907.87平方米(地上9916.77平方米,地下计容1991.1平方米),楼层为4层,设置地下室(具有经营性功能)。设计墓位约9万穴,包含家庭合葬墓、小型艺术墓、草坪艺术葬、壁葬、室内葬等多种类型。项目总投资估算约3.49亿元,其中景观投资估算约5800万元。
具体详见规划条件《邱亩山区块-1号地块主要规划条件及红线》—湖城规330552202300014号;《湖新区2013-15号地块(生态墓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2.3招标范围:承担本项目初步设计优化(政策和法规咨询、对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方案全面审核并进行合理优化调整等)、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配合和现场服务等全部相关设计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终设计成果(施工图设计)获得相关部门确认或审批,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招标答疑,做好后期配合服务直至完成竣工验收。
设计人应根据项目开工日期,有效衔接当地办证报批程序,编制项目总体设计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各项设计工作的起始时间,且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调整后续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各阶段设计文件提交要求如下:
1.确定中标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优化调整(需满足相关政府部门的报批要求);
2.招标人明确启动施工图设计工作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
3.其余:按招标人及项目进展要求提交。
注:以上设计工期不包含招标人确认时间及政府审批时间。
2.7设计质量要求:各专业设计内容和深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符合各审核、审批部门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及相关部门提出的相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的资质须满足下述第1项或同时满足下述第2、3项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浙江省外企业在中标结果发布后五个日历天内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1.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本项目必须以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本项目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其中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在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因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注册建筑师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的相关要求。)
【浙江省外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五个日历天内)须提供有效的进浙备案证明,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
3.3其他要求:
3.3.1本工程拒绝接受投标截止日前(近三年)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在本区域内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3.3.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3.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条款。
4.1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huzhou.gov.cn/)—“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4.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注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 :4000878198;CA锁办理: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InfoDetail/?InfoID=be90c8bc-0bd8-4140-a371-a0 ba2181479a&CategoryNum=010007;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2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文件及《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湖公管办【2022】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湖州市共美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月河街道二里桥路1019号畅欣商务楼B座306
联系人:陈诗丽、夏杨 电 话:0572-2535356
招标代理机构: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吴兴总部自由港A幢16楼
联 系 人:孙奇良、张欣欣 电 话:0572-2610525
监督部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 址: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
电 话:0572-2220038、0572-2220039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服务热线:4009980000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