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10-18 阅读次数: 】
湖州中心城区微改工程已由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代码2209-330500-04-01-76386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湖州南太湖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碧浪湖公园及中心城区道路、绿化节点提升改造项目)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A3305010650001665001001(JSG-014S)。
2.1项目概况:项目投资估算4200万元。本次工程概算 /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117.4368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改造总工程量约50000㎡,其中碧浪湖体育公园提升改造约17392㎡;菜花泾沿河提升改造约2609㎡;第五中学仁北校区金田路出口提升改造约1150㎡;龙王山路人行道提升改造约3721㎡;老年大学北侧沿河步道提升改造约486㎡;同心路提升改造约25000㎡。建设地点:湖州市中心城区。
2.2本次招标范围: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上述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管理、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并提供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具体要求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3计划工期:本项目工期为90日历天。
2.4其他:
2.4.1质量目标:合格(设计质量目标:合格;施工质量目标: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一)投标人要求:
3.1具有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园林绿化施工能力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③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道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④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对应资质应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及其结果应用的通知》(浙建建发〔2023〕98 号)要求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合格”的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上述要求①②或者①③④;
3.2.2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3联合体数量不超3个;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R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必须设计单位企业做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3R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提供);
3.4□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时间及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资料载明的为准)业绩;
3.5R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 执业资格;☑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相关专业仅限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林建筑或环境艺术或园林工程或古建筑园林专业)或市政相关专业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不可)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完成过 / 业绩;(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情况表)、合同关键页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意见表(竣工验收意见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等)。项目负责人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和在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均被认可。);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相关专业仅限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林建筑或环境艺术或园林工程或古建筑园林专业)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派;
3.9R拟派施工负责人具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具备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11R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R(1)本工程拒绝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3)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4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等下载方式: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图纸等;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9日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huzhou.gov.cn/),其他: / 。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不采用评定分离。
招标人:湖州南太湖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莲花庄路5号楼
联 系 人:钟工
电 话:0572-259758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湖东街道谈家扇花园1幢2楼
联 系 人:沈巍、沈雍
电 话:0572-2096880、0572-2082851
监督部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72—2220038、2220039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0572-2559790
服务热线:4009980000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1)本项目采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系统)招标、投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系统)登录方式: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交易主体登录”;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4)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08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