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3-08-07 阅读次数: 】
沪苏湖高铁南浔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项目—高铁站前广场配套建设工程已由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项目代码2303-330503-04-01-56564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湖州南浔浔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湖州南浔浔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07975.03万元,工程概算 72839.8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 62048.3952 万元,建设规模: 工程总建筑面积101577.45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65602.8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5974.63平方米。东侧地块建筑总面积61980.0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0221.60 平方米,包括地上商业建筑、汽车客运站及配套用房等,不计容建筑面积21758.46 平方米,主要包括地下室及垃圾房。西侧地块建筑总面积39597.3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381.22平方米,包括各类地上商业业态和配套用房,不计容建筑面积14216.17平方米,主要包括地下室及垃圾房。本工程包括商业开发约5万㎡、地下停车室约3.6万㎡等房屋建筑工程,以及城市公交、长途客运站约1.5万㎡等市政公用工程。道路及绿化等室外附属设施约3.8万㎡。室外绿化、道路、铺装约5.3万㎡。东区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1540㎡,地上一层建筑面积约22027㎡,S16建筑面积约1172㎡,本项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44739㎡。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于南浔站,风顺路西、沈塘路东、站前大道南、站后大道北之间的地块内。
2.2招标范围: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景观绿化、标志标线、城市道路、综合管线、智能化、标识标牌、BIM、精装修、照明等涉及的所有主体工程、专项工程和附属工程的施工建设、建设实施过程管控等(包含场地回填平整)等施工,其中智能化、标识标牌、BIM、精装修为暂估价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 62048.3952 万元。
2.3施工总工期:7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含临近既有线路30m范围内的基坑、地基处理等工程,临近高速铁路;室外附属工程3.8万㎡。按省示范文本执行,故采用“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R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R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且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
3.5R 浙江省外企业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同时拟派一名项目副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副经理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建造师证书和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完成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
(三)其他:
3.8R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R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 8 月 29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R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7 人;
R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R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3年 7月 24 日至2023年 7月 27 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4.招投标方式
5.1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huzhou.gov.cn/hzfront/)—“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hzzb”格式的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施工图等。
5.2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5.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CA锁办理: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InfoDetail/?InfoID=be90c8bc-0bd8-4140-a371-a0ba2181479a&CategoryNum=010007。
5.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8 月 29 日 9 时 3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异议、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州南浔浔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年丰路1388号金融中心18楼1820-1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0572-366097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静江公寓1单元1101室
联 系 人:潘云、张治中 电话:0572-2198738 邮箱:huayaohz@163.com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18657183506、13023622671
服务热线:4009980000
CA锁办理电话:400087819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省开展国家规范与创新招投标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发改法规【2011】3007号)及根据《湖州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细则(试行)》(湖公管办【2022】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