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3-07-20 阅读次数: 】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服务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南浔经济开发区农村物流提升工程——东迁农贸市场-项目设计、施工阶段造价咨询及监理全过程咨询项目,经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项目代码:2306-330503-04-01-538453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湖州市南浔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NJSG(H)2023-153。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1878.65万元,本次全过程咨询服务费213万元。
2.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约88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贸市场、配套用房、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等。农贸市场共四层,其中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建筑限高≤24米,容积率为0.8~1.5,建筑密度≤45%,绿地率≥15%)
2.3建设地点:位于南浔区动迁兴迁路西侧,水岸金地北侧。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包含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具体服务内容如下(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2.4.1设计工作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包括总平面图、建筑、结构、电气、消防、景观、装修、室外道路及场地给水排水系统等设计以及配合造价控制、施工审查、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并承担图纸会审、技术交底、专业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蹲点服务、竣工验收后续服务等各项内容。
2.4.2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
2.4.3施工阶段造价咨询服务:1.进度款审核;2.设计变更审核;3.现场签证审核;4.参与重要部位隐蔽工程的查看和验收;5.参与特殊材料、设备的定价工作;6.参与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关会议及工地监理例会;7.现场查勘;8.提交跟踪审计实施方案,经建设单位审核确认,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审计实施方案开展跟踪审计工作;9.施工图预算编制或审核;10.审核阶段性工程结算、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及时向委托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或风险提示,同时定期提交跟踪审计成果及阶段性报告等服务。
2.4.4其他服务: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或)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的规定,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程资料,并按规定时间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规定的工程档案。
2.5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备案及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且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为止(其中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方案经审核通过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审核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6项目质量目标: 合格。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具备住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具备承接工程造价业务的能力;
3.1.4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上“3.1.1”、“3.1.2”、“3.1.3”条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个,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3.1.1”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浙江省外企业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10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共4名,其中:总项目负责人1名,设计负责人1名,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1名,造价负责人1名,具体要求如下:
3.2.1总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统筹工作,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如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 【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总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10天内)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完成备案】
3.2.2设计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2.3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负责本项目的监理工作,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监理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10天内)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完成备案】。
3.2.4造价负责人:负责本项目施工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含二级)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注:以上4名项目负责人一人一岗不可兼任。
3.3其他要求:
3.3.1本项目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项目:R零个;□一个;□二个。(注:招标项目的招标人若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1个或2个在监工程的,投标人须确保原在监项目建设单位允许其有1个或2个在监工程,否则视为有在监情况);
3.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含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及造价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正在被公示的不良信息记录;
(2)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4.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国家或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布的名单为准)。
4.1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huzhou.gov.cn/) —“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4.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3 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 0572-2220028 ; CA 锁办理: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
4.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4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7.1招标人:湖州市南浔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适园西路585号
联 系 人:沈冰
电 话:0572-3010036
7.2招标代理机构: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总部自由港A幢16楼
联 系 人:孙奇良、张欣欣
电 话:0572-2610525
7.3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18657183506、13023622671
服务热线:4009980000
7.4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异议、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