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3-07-19 阅读次数: 】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服务类)【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湖州市老城片区城市更新工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湖州市中心城区道路景观改造提升项目全过程咨询(重新招标),已由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代码2104-330500-04-01-933278(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州市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次全过程咨询服务费估价约 170 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项目编号为: A3305010650001569002001 (JFW-010S) 。
2.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湖州市中心城区。
2.2工程规模:本项目共涉及城市道路及多点位的景观环境提升。
2.3招标范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范围与工作内容,包含本项目的全过程管理、造价控制管理及工程监理等服务。
2.4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备案及及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且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为止。
2.5项目质量目标:合格。
2.6项目投资估算:建安工程造价约 10500万元,本次全过程咨询服务费约170万元。
3.1.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浙江省外企业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1.2投标人须具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
3.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上述“3.1.1”资格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投标资料统一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联合体协议须经联合体双方盖章)。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完成备案(如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
3.3招标人对项目班子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
序号 | 岗位 | 岗位要求 | 数量 |
1 | 项目负责人 | 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兼任) | 1 |
造价管理组 | |||
1 | 造价咨询负责人 | 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 1 |
2 | 专业造价人员 | 具备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 | 2 |
监理管理组 |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 1 |
4 | 市政专业 监理工程师 | 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 | 2 |
5 | 监理员 |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取得监理员及以上岗位证书 | 3 |
注:1、以上项目管理人员为最低配备人员,不满足最低配备人员作无效标处理。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管理负责人均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2、以上项目管理人员1人1岗,不得兼任,在投标时必须确定并提供相关材料。
3、所有人员应按合同承诺要求到位履约。合同履约过程中因中标人人员安排不足影响工作,招标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关专业人员,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4、开工前需派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前期相关工程质量监管并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前期手续的报批报建,工程正式开工后,监理人员全部到位与施工同步开展监理工作;
5、本项目为二级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兼任本市行政区域范围以外建设项目的任何监理职务,且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最多只能同时在一个一级工程或两个二级及以下工程或三个三级工程中任职。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只能 在一个工程项目中任职。如评标时发现不满足以上条件,则否决其投标。同时任职期限是指:《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监理工作量的开始至经五方责任主体验收合格之日止;
6、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2)投标截止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4.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自【2020】年【8】月【9】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国家或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布的名单为准)。
3.4.5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4.1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4.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CA锁办理: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InfoDetail/?InfoID=be90c8bc-0bd8-4140-a371-a0ba2181479a&CategoryNum=010007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9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19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湖公管办[2022]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单位名称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州市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湖州市吴兴区仁皇山路501号 | 湖州市静江公寓1单元1101室 |
联系人 | 刘超、滕空逸 | 潘云 |
联系电话 | 0572-2535362 | 0572-2198738 |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服务热线: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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