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3-11-10 阅读次数: 】
东林镇乡村人居环境综合提升工程—东林文化中心工程已由湖州市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吴发改经投【2023】5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湖州吴兴南太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林镇乡村人居环境综合提升工程—东林文化中心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3008.684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含预备费)2717.7871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4263 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 4042 平方米,绿化代征面积 221 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 5853.85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5763.38 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 90.47 平方米)。本项目为装配式建筑,装配比为60.11%,文化中心设计地上三层,地下一层。
建设地点:吴兴区东林镇中心东侧,距离东林镇政府1.1公里处。
2.2本次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包括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 、管理、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不含场地测绘(各阶段)、基坑监测、桩基检测、空气检测、防雷检测、CCTV检测等检测服务,由招标人自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本次招标控制价 2653.8466 万元。
2.3计划工期:本项目工期为395日历天。
2.4其他 / 。
(一)投标人:
3.1具备(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提供);
3.4□自/ 年/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施工负责人的前提下,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7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8☑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0☑(1)本项目拒绝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2)本工程拒绝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4)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4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5)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三)其他:
3.11R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2月12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2月12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3.1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吴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uxing.gov.cn/)首页“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上发布;(2)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6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huzhou.gov.cn/);
4.2招标文件等下载方式: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
.cn/)——“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等;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2日0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huzhou.gov.cn/),其他: / 。
招标人单位名称:湖州吴兴南太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A幢3楼
联系人:杨阳 联系电话:0572-2777265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名称: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太湖路777号
联系人:陆毅、梁昌俊 联系电话:0572-2885823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服务热线:4009980000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1)本项目采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系统)招标、投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系统)登录方式: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交易主体登录”;(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2023年11月